不用写代码也能搭建一个借条自动生成器|案牍上新
本期导读
朋友之间借钱是一个常见但也风险「丛生」的场景,经常会出现“有借无还”,不小心就陷入背负高利贷的处境。
因此,签订书写规范、符合法律规定的借条和收据是保护借贷双方权益的基础。
但出具一份标准规范的借条并不容易,其中有许多细节要点需要注意。案牍AutoDocs针对传统借条出具方式的痛点,为大家提供一个能够有效控制潜在法律风险且简便易用的“借条&收据自动生成”应用,帮助大家高效生成标准规范的借条或是收据。
以传统方式出具一份标准且规范的借条,难点包括但不限于:
1
大家通常不会在本地存储借条范本,每次写借条,都要重新找一版再下载,日积月累,产生了很多重复性工作。
2
借条的搜索结果几乎是爆炸性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最合适的借条模版——既花时间又费脑。
3
即使拿到借条范本,填写内容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比如,借款金额需要输入大写格式,借款利率、逾期利率的约定需要在合法范围内,如若牵涉到保证人,需要约定的条款就更加复杂。
4
写完借条后,还要再重复上述步骤写一个收据。
案 牍 自 动 化 方 案
基于上述问题,案牍AutoDoc提供一个能够有效控制潜在法律风险且简便易用的“借条&收据自动生成”工具。
借条、收据自动生成工具
针对一种借贷情形的演示动图
借条及收据的预览界面
一份高效生成、有效控制风险的借条所需要具备的要素
从上图的演示中大家也不难看出,通过案牍AutoDocs文档工作自动化平台自动生成的借条呈现出以下优势:
合规有效的范本,
包含借条和收据的必备要素
有效的身份信息:出借人、借款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借款人还需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预留了签字处,保障借条的有效性。
借款原因:借款原因必须明确,AutoDocs的模版除了给大家提供多种预选项外,也支持用户手动输入。
借款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归还时间。
借款交付方式:转账、现金等选项,帮助日后找到相关凭证。
约定利息:借款利息、逾期利息。
还款方式:若约定了借款利息,则可选择先息后本或本息一次性交付的还款方式。
管辖条款:设定了以借款人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的条款,方便日后借款人追回款项。
保证人:若有保证人参与,则保证人需填写有效的身份信息和保证方式。
借款金额自动生成大写数额
防止阿拉伯数字被修改
同步生成借条和收据,
信息不再重复填
自动生成具有识别性的文件标题
借条的文件名是“借条(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日期”;收据的文件名是“收据(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日期”,再也不怕放在文件夹里找不到借条了!
借条条款更多变,适应多种情况
针对借条多种情形的逻辑示意图
分析并计算借款利息、逾期利息
是否在合法范围内
1
什么是借款利息的上限:
202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了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新利率红线被设定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下简称“4倍LPR”)。
2
什么是4倍LPR?在哪里看?怎么查?
LPR也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到目前为止,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对应的年份可以见下表。*同时,该模版也会实时跟进LPR的更新。[1]
3
什么是逾期利息,如果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可以还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吗?
首先,逾期利息是指“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也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借款人可要求其返还除借款利息之外的罚息。
其次,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借款人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依据不同的情况主张罚息。[2]
4
逾期利息有上限吗?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逾期利息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的4倍LPR。[3]
上述的计算公式是不是看得有点头疼?别担心!案牍AutoDocs的借条模版将根据不同的情况一一作出分析。
情况一:
借款期限内利率 | 约定且不超4LPR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不约定 可按借款期限内利息主张 |
还款方式 | 按月归还利息 |
情况二:
借款期限内利率 | 约定,但超4LPR 超过部分不能主张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不约定,可按借款期限内利息主张,但超过部分不能主张 |
还款方式 | 按月归还利息 |
情况三:
借款期限内利率 | 约定且不超4LPR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约定且不超4LPR |
还款方式 | 一次性还本付息 |
情况四:
借款期限内利率 | 约定且不超4LPR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约定,但超4LPR 超过部分不能主张 |
还款方式 | 按月归还利息 |
情况五:
借款期限内利率 | 约定,但超4LPR 超过部分不能主张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约定,但超4LPR 超过部分不能主张 |
还款方式 | 一次性还本付息 |
情况六:
借款期限内利率 | 不约定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不约定 按逾期之日时已被LPR主张 |
还款方式 | 按月归还利息 |
情况七:
借款期限内利率 | 不约定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约定且不超4LPR |
还款方式 | 按月归还利息 |
情况八:
借款期限内利率 | 不约定 |
逾期期间利率利息 | 约定,但超4LPR 超过部分不能主张 |
还款方式 | 按月归还利息 |
立 即 体 验
这么多优点!那就心动不如行动,直接点击下方的小程序链接体验一下吧!
借条、收据自动生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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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脚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24号 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恒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参见梁文煇:《再见,24%--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载于中伦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s://www.zhonglun.com/Content/2020/08-21/1137109433.html,最后访问于2022年8月18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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